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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优秀民办中小学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0-15

2015年北京市优秀民办中小学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重要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提出的“扶需扶特,促优促强”的民办教育发展思路,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品牌民办学校,引导和推动民办学校优质办学与特色办学;同时树立一批优秀民办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的典型,展示北京民办中小学的发展成果,积极发挥先进引领示范作用,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北京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与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基础教育分会将联合组织开展北京市优秀民办中小学评选表彰活动。

一、组织领导

2015年北京市优秀民办中小学评选表彰活动在北京市教委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与支持下开展,成立活动组委会和专家评审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活动时间

(一)申报时间:2014年9月26日至11月14日

(二)评选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2015年3月

(三)表彰时间:2015年4月

三、工作流程

(一)工作启动(2014年9月25日)

市教委组织召开由各区县教委、民办教育协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评选与表彰工作说明会,听取组委会工作方案汇报与说明。

各区县教委、民办教育协会协助组委会向本区县民办中小学发放评选与表彰通知(含各类申报表和评选标准)。为扩大活动的参与面,保证活动的广泛性,请各区县教委、民办教育协会做好动员工作。

(二)奖项申报(2014年9月26日至11月14日)

各民办中小学自愿申报,提交参评申报资料。

(三)初评(2014年11月17日至12月)

根据学校申报资料,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初评,提出初评入选名单,并就初评入选名单向各区县教委征求意见。

(四)复评(2015年1月中旬)

组织入选初评名单的学校代表进行现场交流与答辩,专家组可根据需要择时安排入校调研。最后,专家组提出终审建议。

(五)公示(2015年3月)

组委会就专家终审建议名单报市教委后,在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官网进行公示,为期一周。

(六)召开全市民办中小学校表彰大会 (2015年4月)

四、评选范围与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

北京市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员工。

(二)奖项设置

1、北京市优秀民办中小学校10所

2、北京市民办中小学优秀教师70名

3、北京市民办中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

4、突出贡献者 (不设数量指标)

说明:各学校可按照教职员工总人数1%的比例推荐民办中小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专职教师与行政教辅人员等的比例为7:3);学校教职员工总人数不足100人的,可申报1名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五、报名方式

(一)各学校可根据评选条件(见附件2),申报优秀民办中小学校;推荐民办中小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突出贡献者。

(二)学校可在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网站(www.edu111.cn)自行下载电子报名申报表格(见附件3)。

(三)学校填好表格后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4年11月14 日前将纸质材料送交至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展春园小区22号楼111室),同时把电子文档发送至北京民办教育协会邮箱(邮箱:bjminxie@126.com)。

本次活动为公益性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评单位、个人均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附件:1、2015年北京市优秀民办中小学评选表彰活动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2015年北京市优秀民办中小学评选条件与参考指标

3、2015年北京市优秀民办中小学评选表彰活动申报表

联 系 人:胡丽雷 李苗 白燕翔

联系电话:62388341 62380114 88115061

邮 箱:bjminxie@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展春园小区 22号楼111室

邮 编:100083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编辑:杨星 日期: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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