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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基教分会成立大会讲话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9-30

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基教分会成立大会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代表:

首先,欢迎和感谢各位的光临,这是对北京民办基础教育事业的最大关爱与支持。

我仅代表首届当选的同事们,对上级领导与大会代表对我们的信任与重托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是我们今后努力做好“两会”工作的动力,我们一定不辜负大家的信任与重托,一定坚持“团结、维权、自律、发展、服务”的办会宗旨,为首都民办基础教育多做政府喜欢、学校高兴、学生满意的实事。

其次,我想说,对学会工作我们有克服困难、迎接挑战的思想准备。众所周知,首都公办基础教育的实力非常强大,名校、老校、示范校众多,是首都基础教育的主流,占有雄厚的优质教育资源,享有优惠的政府倾斜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度。我市民办基础教育与之相比,尚属弱势群体,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为首都的市民能享有这些优质教育资源而高兴。但是优资教育资源的短缺,教育市场多样化的需求,首都教育对外地生源的诱惑力,都给民办园校留有一定的生存空间,同时也确有一些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办学质量高、条件好、在国内外享有一定影响与知名度的优质民办学校的存在,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想过去,看今朝、盼未来,我们民办基础教育虽弱犹荣。首都民办基础教育成长的历程,就是用困难做铺路石,在迎接挑战中前行。我们更应清醒,不要只从客观政策环境和公办强大中找理由、找原因,而要从民办园校自身的市场定位、办学特色、有效管理、教育质量、人才凝聚与素质提高、体制、机制、文化等方面找原因,找出路,办好学。

第三,向领导和大会汇报基教分会与中小幼研究会07-08学年度的工作计划,敬请指教。

简单说:一成立,二调研,三论坛,四督评,五服务。

一、成立大会

历时近一年多的谋划、运作与准备,基教分会今日已胜利召开成立大会,筹委会工作任务完成,即将卸任解散。

二、调研工作

1、调研任务:了解首都民办基教现状,摸清民办基教需求,反映民办基教心声,收集办好基教建议,提供领导决策参考。

2、课题:首都民办基教的现状与对策。

(1)出资人与办学人最关心的热点与难点问题。

(2)民办学校所需要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新形势下,民办园校市场定位、办学特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园校文化、生源与教员等的现状与对策。

3、方法:

(1)问卷调研;

(2)分类调研;

(3)专题调研;

(4)典型案例调研等。

三、专题论坛

1、前提:在市教委、市教科院(民教所)、市“两会”的支持与帮助下进行。

2、专题: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专题。

3、方式:

(1)小规模专题论坛;

(2)典型校互动式论坛;

(3)向领导汇报式专题论坛;

(4)京内外大型专题论坛等。

四、督导与评选

1、依据:“中华人民共合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0条和第43条)及其“实施细则”(第32条)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合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30条)。

2、方法:在督导的基础上进行评选,通过督导、评选促进发展,再通过交流进行表彰。

3、必要性:肯定首都民办基教成绩,树立首都民办基教典型,打造首都民办基教亮点,促进首都民办基教发展,走在全国民办基教前列。

4、以督导带评选项目:市民办基教示范园校

市民办基教先进园校

市民办优秀董事长、校长

5、难点:评选信度:须有“市、区县、会”的支持;

评选条件:制定相应的又区别于公办的评选条件;

评选队伍:领导帮助、资深专家、专业人士、工作团队;

评选经费:申请专项拨款或被评单位买单;

评选时限:工作复杂、要求高、难度大、周期长;

6、督评步骤:先各区、县教委督评推荐,再由市协会组织专家审定表彰。

这是一项对首都民办基础教育非常有意义和具有深远影响的工作,但又是非常艰难的工作,如果没有市(市政府、市教委)、区(区[县]教委、社教科)、院(市教科院、民研所)、会(市教育学会、市民办教育协会)和校(民办园校)的支持与帮助是难于进行的。敬请各级领导大力支持,给首都民办基教以更宽松、平等的发展环境。11月16日,在北京市教育学会的年会上,北京238位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杰出园校长受到表彰,我们期盼民办中、小、幼教育机构也有这样的待遇。

五、服务工作

民办基础教育园校,应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两会”工作也应为会员单位提供所需的服务。除前面所提四项工作外,我们设想再做以下几点:

1、创建首都民办中小幼网站:此项工作可依托市民办协会网站进行(交流信息、反映动态、团结维权、自律发展、合作项目、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研科研、政策论坛、家校沟通、招聘中介等)。

2、针对民办学校教师违约、流动大的特点,建立违纪、违约人员流动信息库。

(1)信息储存:要求储存信息单位符合法规合同,违约事件真实有据,诉请标的简明扼要,所有信息文责自负。

(2)信息采用:采用信息有书面申请,信息仅供参考,详情应与信息提供单位核实再采信。

(3)作用:保护合法流动,制约违规流动,维护民校合法权益。

3、加强与政府、协会或媒体等的联系与合作。

4、利用学会资源,开展与国内外民办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单位服务。

5、建立各校会刊通信员及评价机制,倡导反映所在学校动态与创新成果。

6、适度参与调解家校矛盾中的典型案例,维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7、其它,如招聘中介、联合招生等。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代表,由于我们的水平与能力有限,对上级领导的期望与会员单位的需求还不能深刻理解,难免想法不妥,文不对题,但我们有一颗服务的心态,努力办好学会的愿望。敬请领导与会员单位赐教,我们虽无豪言壮语,但对民办教育事业已情有独衷,所以愿意和各位一起为首都民办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做些有益的工作,这是我们的心声与行动。

谢谢大家。

2007年11月21日

编辑:杨星 日期: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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