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06号(教育类324号)提案,《关于支持民办学校办学,给民办学校一个可预期未来的提案》答复中称,我国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党和国家重视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下一步,教育部将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做优做强公办义务教育,持续增加公办学校培养力和供给力,保证义务教育主体质优量足;同时,充分尊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鼓励民办中小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找准发展路径,积极创新,稳步改革,营造公民办活而不乱、竞而不争、互相借鉴、共同进步的良好发展环境,引导民办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来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