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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这些区入学政策公布!与去年有哪些不一样?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06

近日,西城、朝阳、海淀、东城、房山、密云、延庆七区相继发布了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具体都有哪些重点内容呢?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西城区】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一)小学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西城区申请入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2.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3.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单位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

4.实际居住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工作并符合按本市户籍对待条件的适龄儿童;

5.取得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就读批准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入学条件:

申请在西城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已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的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此外,文件中明确,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工作并居住,因户籍地无人监护,需要在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应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西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西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按审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朝阳区】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朝阳区”端口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1)具有本市朝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朝阳区的适龄儿童;

(3)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朝阳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朝阳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截至2020年5月1日)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朝阳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截至2020年5月1日)以上(凭劳动合同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等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入学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均可进入朝阳区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1)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2)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条件: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且符合按朝阳区户籍对待或按本市外区户籍对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在朝阳区(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适龄儿童,可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朝阳区”端口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2)初中入学条件:按本市户籍对待且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和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

2.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条件: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工作或者居住,且通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联合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小学入学登记。

(2)初中入学条件:具有朝阳区学籍的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或具有外省市学籍且通过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联合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


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优先安排保障

今年朝阳区特别提出,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按其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划定的入学服务片,根据其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沿用“小学六年一学位”

今年,朝阳区依然沿用“小学六年一学位、初中三年一学位”原则。

据悉,从2017年起,朝阳区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实施记录管理,实际居住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提供实际居住地址服务范围内的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意见》指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片,并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志愿(或意向)进行统筹分配入学。

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直接接收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接收在划定服务片内以随机派位等方式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初中就近分配入学方式中,包含自愿申请全区范围内公办初中校就近登记入学、自愿申请一般公办初中校就近登记入学、单校划片入学、多校划片入学等方式。

《意见》强调,实行入学资格联动审核机制,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公办寄宿、民办校实行摇号录取

今年,朝阳区严格公办寄宿学校招生,将对此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申请就读寄宿学校并完成信息采集、填报意向后,朝阳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

此外,今年普遍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意见》指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均实行备案制度。适龄儿童可申请就读民办学校。

各民办学校将按照朝阳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本市规定范围内接收学生,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海淀区】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一)小学入学条件

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户籍,在海淀区实际居住;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海淀区;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一方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二)初中入学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3.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适龄少年,因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三)下列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海淀区户籍对待

1.海淀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提供本市户籍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

2. 在海淀区实际居住,拟就读海淀区普通中小学校的外国学生,根据市教委《关于外国学生就读北京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意见》有关精神安排入学。


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重点变化

一、继续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以招收海淀区学生为主,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寄宿跨区计划。


二、继续规范公办寄宿学校(班)入学

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为缓解生源高峰带来的城区学校入学压力,海淀区引导鼓励确有寄宿需求的学生申请就读北部地区公办寄宿学校(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的入学方式

自2020年起,海淀区新建小学和中学新增设的小学部,原则上实施多校划片。自2021年起,经区教委批准与中学建立对口直升机制的小学,其新招收的小学生,六年后毕业升学按照区教委批准的中学对口直升计划登记入学。


四、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

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初中的,在海淀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五、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2020年海淀区入学时间安排与去年基本一致。考虑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延长了部分入学申请、审核、登记环节的工作时间,海淀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时间比去年延长了2天,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时间比去年延长了7天,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材料受理审核时间适当延长。



【东城区】

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东城区常住户口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均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登记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继续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入学,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东城区工作、居住,符合在东城区同一地址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东城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申请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到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进行注册申请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通过北京市住房管理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后,东城区教委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为其安排入学。

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审核,东城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联审机制,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东城区教委自2019年起,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单校划片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为2018年6月30日后取得的家庭,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


(二)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初中入学继续巩固完善就近划片入学办法,通过一般初中(优先发展初中)登记入学、全区派位和学区服务片派位安排入学。学生通过北京市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继续做好九年一贯制直升工作,巩固改革成果,落实定向名额派位入学工作。

学籍与户口、家庭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口、家庭实际居住地升初中,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办理初中入学审核、登记。回东城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具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


(三)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东城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制定《东城区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参加非本市户籍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在东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入学材料审核申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联审后,东城区教委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


(五)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六)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海外归国人员以及其他各类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东城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东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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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看懂2020年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流程



【房山区】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⒈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免试就近入学手续。

⒉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所在地为房山区之外其他区县,符合在房山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房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承租地位置,由承租地所在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内学位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⒊强化部门联动,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和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需凭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就近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本区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名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区教委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三、本区将在入学压力集中、学位紧张的学校和地区,依据市级政策,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采取电脑派位的入学办法,科学合理地分配生源,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电脑派位方案向社会公示,电脑派位人员有家长代表和纪检部门参加,电脑派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⒈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集信息并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房山区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相关部门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教委报区教委协调解决。

各乡镇(街道)政府应按照《2020年房山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和2021年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内容》(房政办发〔2020〕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审机制。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工作居住确认单)、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五、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六、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按照市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房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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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区】

1.入学条件及方式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密云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密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


  • 小学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免试相对就近登记入学。学校首先接收服务片内的适龄儿童,严禁以面试、考试等形式进行入学登记。

  • 初中入学

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区教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定学校服务范围,依据学生户籍和提供的住房凭证等统一分配入学。当学校服务片内人数少于招生人数时,学生按规定服务片区就近入学;当学校服务片内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依据学生户籍和提供的住房凭证等因素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保证每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学籍在本市外区、户籍或家庭住址在密云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密云区中学就读,学生家长须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密务工就业证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或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的按本市户籍对待,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证明证件材料。


4.残疾儿童少年及其他情况入学

  •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 其他情况入学

凡属密云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政策由区教委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密云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密云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延庆区】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

(1)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儿童父母房产证(无房产证的用购房原始发票)和信息采集表,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审核确认。

(2)延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向区教委提出申请,由区教委统一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可适当推迟入学。

(3)本市非延庆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延庆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延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延庆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延庆区接受义务教育。


2.初中入学

(1)在我区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区教委在对适龄学生人数、学生居住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方面调研的基础上,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城区初中坚持“房产证明和户口簿”统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则,接收其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所在乡镇中学或寄宿制学校。

(2)申请到户籍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区教委、户籍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教委审批通过的,学生信息将自动转到接收区入学服务系统并安排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3)从外省小学毕业的延庆户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提供全家户口簿和在本区居住证明(证件),区教委中教科登记后,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委继续实行市、区优质高中对一般公办初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向每一所一般公办初中校定向投放招生计划),鼓励农村地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乡镇的初中就读。


3.入学资格核查

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地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下列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按本市户籍对待:

1.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

2.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3.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4.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

5.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6.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持结婚证、全家户口簿;

7.持有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须自行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可打印信息采集表。持表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小学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申请在本区小学就读。

(1)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2)提供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再次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确认提交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持信息采集表、上述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及在京就读证明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2.初中入学

(1)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拟在本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小学提出申请,学生按照区教委规定的招生范围升入初中。

(2)在本区完成小学学业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因父母家庭住址在本市内变动,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区教委中教科进行登记。

(3)不是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区教委将录入入学信息,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通过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确保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五、其他特殊情况

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本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本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延庆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来源|首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编辑|何小嫄

责编|王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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