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度使用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2015年度使用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及已拨付奖励资金的2014年度优秀项目。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
(一)主责单位
1.起草所属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总体绩效报告,填写《购买服务项目情况表(主责单位)》(附件1),并于5月16日前于提交市社会办。
2.组织开展所属社会组织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满意度测评应通过调查问卷方式进行,测评样本原则上不应少于项目服务对象总人数的3%,且样本总数不应少于20人。此项工作于5月16日前完成。
3.2014年度优秀项目奖励资金已拨付的项目,需将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在绩效报告中说明。汇总奖励资金的财务资料(包括各优秀项目的独立财务明细账、相关凭证、票据)。此项工作于5月16日前完成。
4.收集所属社会组织2015年度服务项目的绩效材料,统一报送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市朝阳区玖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此项工作于5月16日前完成。
(二)实施单位
1.开展结项自查工作,填写《购买服务项目情况表》《购买服务项目自评评分表》(附件3),并于5月16日前提交主责单位。
2.撰写项目绩效报告,整理绩效材料并于5月20日前提交主责单位。缺少材料请附说明或在提交材料清单中标注说明。
3.2014年度获得市级奖励的优秀项目,应提交奖励资金用途的说明及相关财务资料(包括进账单、支出凭证、原始票据、消费明细等)并于5月16日前提交主责单位。
三、关于结项验收工作
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6月1日至10日对2015年度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进行结项验收。请各主责单位提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编辑:李丹 日期:2016-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