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背景】
2012年6月18日,教育部第10号文件发布了《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指出:要充分发挥民间资金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拓宽民间资金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健全民办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
教育部在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中明确指出要“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课题申请、评先选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该文件在体现国家对民办教育更加重视的同时,也充分肯定了民办教师在教育体系中作出的社会贡献及发挥的积极作用。
【活动意义】
活动旨在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通过表彰和宣传为民办教育做出积极贡献的民办教育工作者,大力弘扬民办教师的高尚师德,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同时,增强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北京市民办学校的自身建设和发展,提高北京市民办教育整体水平,展示北京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成就。此举既可以彰显品牌公信力,提高品牌美誉度;也为民办教育机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活动方案】
主办单位:北京民办教育协会 北京教育评估院 新京报社
媒体支持:首都教育热线 新京报网 京探网
活动遵循“权威机构组织、资深专家评选、公信平台发布”的原则,由北京
民办教育协会、北京教育评估院与新京报社联合成立北京民办教育机构园丁奖评选活动委员会,聘请权威教育专家,媒体代表和相关官方人员组成专家团,按照评选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对所有申请参评的人选和团队进行综合考量,根据评选结果进行颁奖与媒体宣传。
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参评单位和个人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一、组织与实施
1.由新京报社和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将活动通知及评选标准传发给各民办教育
机构。各单位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候选人推荐。
2.由北京民办教育机构园丁奖评选活动委员会承担评选的具体实施工作;同
时,新京报将派出优秀记者深入候选人工作环境中,对其背后的感人事迹进行深度挖掘。
3.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最终从所有候选人中评选出北京民办教育优秀
校长30名、北京民办优秀教研团队奖10个、北京民办教育优秀教师、北京民办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各60名。
二、评选程序
1、报名阶段(2012年8月13日——2012年8月24日)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申报名额,推荐参评候选人名单,提交相关材料上报
评选组委会。评选组委会接受报名并审核资料。
2、专家评选阶段(2012年8月25日——2012年9月5日)
本次评选实行差额评选。评选组委会审核材料后,对合格材料进行评选,在
申请参评的众多材料中选出符合标准的人选,将评选结果展示在媒体上,同时公布短信投票平台。
3、公布评选结果并举行颁奖仪式(2012年9月6日——2012年9月10日)
根据评选组委会意见,最终确定表彰名单;进行媒体公示并召开颁奖典礼,
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由北京市有关部门、教育部门、北京民办教育协会领导和新京报社领导现场表彰颁奖。凡参与此次活动的单位领导与被推荐的老师均在被邀请之列。
注:除对民办教育获奖者的证书表彰外,为关注民办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身
体健康,每位获奖者都将获得主办方赠予的体检卡一张(价值400元)。
三、报名方式
1、各学校自愿推荐符合条件的校长、优秀教研团队、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2、每所民办高校、中\小学、培训机构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总数
不超过3名;每所幼儿园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总数不超过2名。
3、所有参评教师(含教育工作者)、教研团队须由单位推荐。
4、参与机构均自愿参加,不收任何报名费。
5、填写电子报名表格(见附件),在首都教育热线网(www.edu111.cn)下
载或由主办方发送电子版表格。
6、表格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68987568-8113
注:参评优秀校长需申报校长相关成就;参评优秀教研团队需明确团队的教研成果;参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需提供先进事迹。
编辑:闫梦頔 日期:201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