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民办教育发展难题,三亚在整治违规民办学校的同时,出台《三亚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凡在三亚市辖区内合法注册成立的、实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民办学校均可获得扶持。扶持范围包括学位补贴标准和办学水平评估一次性奖励等5个方面。办学水平评估一次性奖励标准为10万元至70万元不等。6月17日,获得三亚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16所民办学校正式向社会公示。学位补贴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3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45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500元。
编辑:胡丽雷 日期:2014-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