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定温州民办高中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制止学校无序招聘教师和防止教师随意毁约、在合同期内到他校求聘或应聘,温州特制定《温州市民办高中教师流动自律公约》,并已征得各学校同意,决定于6月1日开始试行。
《温州市民办高中教师流动自律公约》规定:各学校不得随意解聘在合同期内的在职教师,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招聘他校在合同期内的在职、在岗教师;对合同期内在职、在岗教师擅自到外校应聘的,学校应积极做好挽留、劝阻工作并及时向拟聘学校通报有关情况,若劝阻无效的,可请市协会参与协调。
编辑:胡丽雷 日期:2014-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