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印发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京教民【2015】1号),继续实施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本市民办高校管理,规范招生宣传工作,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市教委还将开展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监测工作,加强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管理。备案受理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至2016年3月15日,备案材料网络预审及初审、招生简章和广告监测地点设在北京民办教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4月21日上午,市教委召开2015-2016学年本市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与监测工作培训会,民办教育处领导及协会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民办教育处副处长李丽晖详细地解读了京教民【2015】1号文件,就备案及监测范围、招生简章版本、办学类型、学业证书类别、中外合作办学、夸大宣传、获奖宣传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要点说明,对协会工作人员提出工作要求,就协会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给予耐心解答。民办教育处处长韩宝来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备案与监测工作是民办教育处代表市教委执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其重要性和意义值得大家思考。研读文件和讨论能够让大家更加清晰地明确工作要求和尺度,从具体工作中增强业务能力。他要求大家,一要严格执行备案监测工作要求,继续发扬协会认真负责的工作传统;二要开动脑筋,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三要增强责任感,对学校负责,对教育负责,真正服务于老百姓。
会上,协会孙秀芹老师讲解了本学年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及监测工作的具体安排。协会秘书长马学雷表示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和把握要点,全力以赴做好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及监测工作。

编辑:李苗 日期:2015-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