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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三届北京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05

各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各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第三届北京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评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搞好动员部署和组织推荐等工作。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

第三届北京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评选工作方案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公益成果转化,激发新的创造活力和发展动力,现就开展“第三届北京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评选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参选范围

(一)由社会组织主体开展、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产品和服务。

(二)曾获评的“北京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十大品牌(金奖)”,不参与本届评选。

(三)曾获评的“北京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银奖、铜奖品牌,原则上只参与本届更高等次奖项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品牌”效应突出。在相关社会服务领域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品牌名称明确、能标志化地凝练概括产品或服务的内涵及本质特征,具有相应的标识系统,易于识别宣传推广。

(二)彰显公益特征。着力于提供社会所需、实效明显的公益产品和服务,能够补充、完善社会服务领域的缺失和不足,服务对象评价良好。

(三)体现核心业务。能够集中反映该社会组织的核心工作内容,突出体现该组织的业务领域、服务事项、工作理念、文化内涵等要素,对本组织的整体工作有较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四)发展基础牢靠。参评的服务品牌要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营和积累,具有专业性、公益性、稳定性等特征,已形成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稳定的服务对象,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

三、奖项设置

拟评选产生“第三届北京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金奖10个、银奖30个、铜奖60个。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8月25日前)。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和各区社会工委、社会办进行推荐,相关社会组织也可自荐。申报单位要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提供品牌内容介绍、活动图片、有关获奖及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等材料。

(二)初审阶段(9月25日前)。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初审,确定入围候选对象。

(三)评审阶段(10月10日前)。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协调有关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时采取适当形式征求所涉及的服务对象意见,综合确定获奖品牌。

(四)公布及宣传推广阶段(10月21日)。结合举办“第二届北京社会公益汇”活动,在启动仪式现场对获评品牌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牌,统一进行媒体宣传报道,并给予一定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培育和塑造品牌是社会组织展示综合实力、树立良好形象、吸引外部资源的重要措施。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把品牌的创建、维护、继承、发展融入日常工作,不断激发创新和创造活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和区社会工委、社会办要专题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引导和服务工作,切实把本领域、本区域优秀公益服务成果推荐上来、展示出来,促进整体工作不断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工作过程中要积极营造做公益、创品牌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对公益服务品牌进行宣传和推介。除组织参加全市评审外,鼓励各领域、各区域结合实际,自行开展相关评选及表彰工作。

备注:《申报表》电子版请登录协会官网:http://www.edu111.cn/,自行下载填写。除本《申报表》(纸质盖章和电子版)外,还需同时提供品牌内容介绍(电子版)、活动电子图片(JPG格式,3MB以上)、有关获奖及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电子版或复印件)等材料。申报材料请于8月25日下午5点之前发给北京民办教育协会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陈育梅 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87568-8017,13910180419

传 真:010-68987568-8116

邮 箱:minxie_cym@126.com

纸质材料快递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展春园小区22号楼315室,陈育梅 收,联系电话:13910180419。

编辑:英艳 日期: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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