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章程修改及核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要求民办高校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修改工作。
明确提出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通知》中修改内容显示,章程修改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校有机统一,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民办高校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要求,在学校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参与决策机制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章程修改程序要求民办高校参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三章“章程制定程序”执行,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政治引领作用,落实学校党委会审议、学校理(董)事会审定学校章程的程序。对于加强章程实施方面。要求民办高校要指定具体部门组织章程的执行、监督等工作。在出台重大改革发展决策、制度规范过程中,要依法、依章程实施合法性审查。引导全校师生自觉遵守学校章程,做到依法治校、依章治理。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