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频繁发生的跑路问题,杭州市率先融合市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发布最新文件《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资金专户、收费、退费等问题做出了明确通知。
一、参考多部监管文件,资金监管政策终落地
杭州最新颁布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通知》起草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2016年11月7日第二次修正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二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三是《浙江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教规〔2020〕7号);四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43号);此外还参考了上海等市有关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政策文件。可见,此次正式通知的发布,也意味着杭州教育局已将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问题列入重点监管之中。
二、《通知》公布监管新举措:风险警示、明确收退费细则、明示处罚机制
据《通知》内容来看,其适用范围包含整个市内从事中小学文化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并且要求各机构应在本市范围内选择1家银行,开立唯一的培训费资金专户,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对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提出新举措。一是要求机构信息公开。二是设置风险警示名单。三是对校外培训机构收、退费情况做出规定。四是对校外培训机构未执行相关规定的行为做出处罚。
三、多地发布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举措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培训的多样化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大批校外培训机构应运而生。与此同时,教育培训市场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为追逐利益,盲目扩大办学规模,管理水平滞后,管理成本增加,造成资金链断裂,不正常终止办学时有发生,部分校外培训机构甚至卷款跑路,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江苏昆山、四川、河南、青岛、上海等多地,为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纷纷对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问题提出要求。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