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最新《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如何调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改革体制机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创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
《方案》重点支持建设约100所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150个高水平专业(群);要求每个县(市)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省辖市办好一所高职学校,河南将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创建新一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
《方案》重点支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院校、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含高水平专业)、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在招生计划、专业建设、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打造一批国内一流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群)。
同时,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招生考试办法,逐步提高普通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河南还将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择优遴选,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重点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示范专业点。
《方案》规定,从明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应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等职业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
《方案》提出,要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发展高质量职业教育。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并享有相应权利。
同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招生、办学评估、学生奖助学金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享受同等政策。
产教融合走深,建设“学分银行”
河南将推动制定《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允许学校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
同时,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允许企业根据办学成本获得合理回报,各地可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支持。
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方案》提出积极承担1+X证书制度(学历证书加上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工作。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