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协会概况  政策法规  行业动态  行业党建  会员之窗  教育评估  社会公益  国际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行业动态>>正文

珠海:民办园按月收取保教费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17

广东省珠海市召开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明确,珠海市民办园只能按月收取保教费等费用。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园只能按月收取保教费、伙食费、校车费,多收的保教费必须退还。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的民办园不得收取保教费。如有幼儿园违规跨学年或学期预收保教费,应按有关规定退还。如幼儿需要在今年8月留园,在幼儿园已经开园的前提下,家长可提前缴纳8月的保教费。若幼儿本学期暂不返园,幼儿园保留原学位,不收取费用。



来源:编辑部整理

 

 

  Copyright@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首都教育热线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主办单位: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 服务热线:010-6898756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邮编:100083
京ICP备 20019501号-1
联网备案号:1101080204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