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纾困帮扶工作,从社会保险费减免、房租减免、财政补助等方面给予具体扶持。
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办学、出现困难的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免收租金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500元的标准及时拨付补助金,支持园所运营支出所需。在帮扶的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涉企收费和教育收费相关政策,全面开展行政乱收费清理整治,对向民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基金等各类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切实优化民办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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