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民校招生公信平台 树民校招生诚信形象

  8月3日,由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在北京城市学院举行了主题为“规范管理、诚信发展”的“阳光高考”2007年北京民办高校招生展示月启动暨招生诚信公约签字仪式,全市37所民办高校共同签署诚信公约, 承诺杜绝虚假宣传,诚信透明招生。 这是首都民办高校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水平,保护公平竞争,维护首都民办高校良好形象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民办高校继续向社会公开承诺,实事求是地公布学校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学校类型、招生类别(学习形式)、学历层次、学习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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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北京市教委专职委员孙善学就民办高校以后的工作发表讲话

  诚信,是我们大学生也是我们大学的生命线,是民办学校今后发展的根本,之所以我们在这里如此强调诚信问题,就是因为现在在民办教育中,某些学校某些地区在某些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正是由于少数学校少数人不诚信,影响了我们民办教育的大局。大家知道,我们北京教育在全国、全世界范围都是极受关注的,因此,我们在北京这个地方办学搞教育,为学生服务就更需要强调诚信。这里不管是市教委、具体工作者、教育协会,还是在座的民办教育战线的一线工作同志,都非常支持,都把诚信这个问题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爱护,所以今天 37 所学校共同来签订诚信公约,对此做法,我们表示支持,也表示鼓励。通过搞这次活动,大家也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希望借此向社会、向新闻界、向广大的学生、家长来表明我们的态度,这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民办教育协会在这里面做了非常重要的工作,帮助大家共同发起这次非常有教育意义的活动,我想在这里对民办教育协会工作的同志给予感谢。同时我们也对新闻媒体,特别是我们首都新闻媒体,他们对学生、对社会、对学校负责的精神,对我们北京的民办教育做出了大量的正面的积极的报道,在此都表示由衷感谢。 [查看全文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于清源讲话

  近些年来北京民办高等教育对首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过程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作为公办教育的必要补充,民办教育在促进公民素质提高和综合国力增强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民办教育发展中也听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如在江西、重庆发生的一些事件就是鲜活的例子,所带来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墨子说:“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 因为意志不坚强,才智就不会通达 ,言而无信的人做事不会有结果。诚信是我们为人处事的根本,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更是我们民办高校招生办学、教书育人的根本出发点。下面我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我觉得我们民办高校应该以诚信为本。 把受教育的意识提高到一种战略高度,从长远角度考虑问题。通过签订招生诚信公约,进一步完善自身的自律诚信建设。“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从古至今,教育事业实际上需要长期的付出心血、长期的进行投入的工作。学校的诚信建设亦是如此。一个学校在社会公众面前的形象紧密关系到自身的发展,目光短浅、急功近利必然会走偏方向,只有维护好受教育的权利,学校利益才能实现,民办高校应该足够重视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影响…………                  [查看全文

协会副秘书长马学雷介绍“阳光高考” 2007 年北京民办高校招生展示月活动

  一年一度的北京民办高校招生展示月从今天签字的那一刻开始了,我代表北京民办教育协会、代表主办方给各位领导、嘉宾进行现场演示、简单地介绍展示月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发展民办教育的方针,发挥行业的独特优势,加强北京民办教育招生的主渠道建设,构建规范化、权威性和集约型招生平台,更好地服务考生,营造和谐的招生宣传氛围,经北京市领导批准,在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北京民办教育协会从去年开始启动了招生展示月,今年是从今天开始到 8 月 31 日 结束。这次依然是采取往年成功的经验,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的,平台是建立在首都教育热线( www.edu111.cn )上,我们的方向是教育要质量第一,学习要素质第一,学校要学生第一。我们希望能利用协会所具有的第三方的优势,全面、客观地介绍各学校的实际情况,真实、全面、详细地为学生提供求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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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文大学的校长李进尧同志代表参加诚信公约的学校宣读诚信公约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办法》和《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 25 号令)精神,依法办学,诚信办学,提高办学质量,维护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我们共同向社会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树立首都意识,规范管理、互相监督、公平竞争、和谐互助,共同维护首都民办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严格遵守《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依法将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备案内容一致,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不虚假承诺,不夸大其辞。
三、实事求是地公布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学校类型、招生类别(学习形式)、学历层次、学习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相关信息,按规定使用学校名称,据实介绍学校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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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北京市教委专职委员 孙善学
北京社团办副主任 于清源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办公室、民办教育工作协调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朱全俊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张明
现场照片
现场照片
媒体报道

央视: 北京37所民办高校共同签署招生诚信公约

人民网: 树招生诚信形象 北京37所民办高校签约
新华网:全市37所民办高校向社会承诺诚信透明招生
中国教育新闻网: 北京37所民办高校承诺阳光招生

首都之窗: 全市37所民办高校向社会承诺诚信透明招生

光明网: 北京37所民办高校承诺阳光招生
新京报: 37民办高校承诺杜绝虚假招生宣传

sohu: 37所民办高校承诺诚信招生

北京日报37所民办高校承诺诚信招生
北京青年报: 37所民办高校承诺诚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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