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北京消费者协会教育分会
 
协会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 “ 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 的方向,团结全市民办教育单位及民办教育工作者,通过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护公平竞争,积极推动本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现。协会将严格按照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开展活动。

协会章程

  基本情况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成立于2004年4月,是以北京地区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中介组织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为主体,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为目的,自愿组成的、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行业协会组织,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级社会团体法人。

  业务范围

  1、依据我国国情及北京市市情,制订本市民办教育行规行约,研究探索北京市民办教育发展自律制度;
  2、就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与探讨:组织专题论坛,研析国内外民办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发展动态,指导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研究、交流活动,开展民办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和推广;
  3、 积极探索民办教育发展规律,以教育科学思想为指导,开展民办教育的业务培训、信息咨询、技术支持和其他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服务工作;
  4、 表彰、奖励在教育教学研究、本协会活动及民办教育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5、发挥行业代表作用,担当政府与民办教育领域之间的桥梁,向有关民办教育的决策制定和政策研究部门提供相关信息;调解会员之间、学校与学生之间、会员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依法维护民办教育机构及其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6、组织会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7、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协会活动图片 



组织机构

  北京民办 教育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第一届协会常务理事会
理事长:耿学超
常务副理事长:刘林
副理事长:张杰庭 俞敏洪 王家骏 罗晓明 董新保
常务理事: 吴凤臣 梁昌新 徐宝力 王文源 荆跃
第一届协会监事会
监事长: 朱全俊
监事: 彭斌柏 李海燕 韩杰 余临 曹青阳 刘培育

会员风采

* 民办高校和高等教育机构
* 民办普通中小学校
* 民办职业教育机构
* 民办幼儿园
* 其他教育机构
 协会启动重大项目

建立专门网站为会员打造宣传平台



北京民办高校招生简章与广告备案管理
北京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
中国民办院校教育扶贫工程
2006年北京现代音乐教育国际论坛
《北京民办教育史》修编工程
《北京民办教育》杂志筹办
20个首都民办教育科研课题资助项目
北京培训产业发展专题调研
北京民办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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